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铀矿勘查技术标准体系建设

来源: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8年11月02日 17:04     作者:系统管理员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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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国随着铀矿地质勘查的发展,铀矿勘查技术和方法也得到了全面发展,与此同时,形成了放射性地质、物探、化探、遥感、水文地质、钻探、测绘、分析测试、数学地质、计算机应用、仪器检测、生产安全防护、质量管理等较为完整的铀矿勘查技术标准体系,包括常规型技术标准体系和地浸砂岩型技术标准体系。截至2014年底,铀矿地质技术标准已有140多项,较好的满足了全国铀矿地质工作的需要(详见附录1)。

  我国核地质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大致也经历了5个阶段:

  (1)1955—1961年。以二机部三局于1961年9月印发《关于“当前地质工作若干问题的决议”和十七个技术文件的批示》、《关于当前地质工作若干问题的决议》、《关于地质普查勘探工作质量要求的规定》等文件为标志,制定了首批铀矿地质工作规范,涉及铀矿普查、揭露评价、勘探、编录、伽马测井、取样、岩矿心和样品管理、分析测试、仪器和标准源管理、资料管理、质量管理等内容,共17项技术规定,并于1961年10月印发《铀矿地质工作文件汇编》(绿皮本),为后来补充、完善核地质技术标准奠定了重要基础。

  (2)1962—1978年。在上一阶段形成的各项技术规定的基础上,二机部三局新制定和修订了《铀矿普查工作规定(试行)》(1973.7)、《铀矿勘探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,1975.7)、《铀矿水文地质工作规范》(1975)等,规范数量增加到23项。铀矿普查、揭露评价、勘探3个阶段的规范由原来合并编制改为分开编制,其中揭露评价阶段仍然按1961年合编本制定的“铀矿揭露评价要求”执行。把普查分为概查、普查、详查3个阶段,定位于揭露评价之前的工作。《铀矿勘探规范》对矿床勘探程度的基本要求作了系统规定,首次在规范中对铀矿勘探类型进行划分。23项规范的内容基本覆盖到各主要专业,初步形成专业性主干规范,并于1978年2月印发《铀矿地质工作规范汇编》(红皮本)。

  (3)1979—1986年。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新制定了《铀矿地质勘探规范》(1986,核工业部地质局起草),同时,核工业部地质局新制定了《铀矿找矿工作规范》(1986,试行)和《铀矿地质生产安全规程》(1985),其他主要沿用1978年印发的《铀矿地质工作规范汇编》中的规范。其中,《铀矿地质勘探规范》参照国家当时《金属矿床地质勘探规范总则》(试行)的基本原则制定,同时充分总结了我国铀矿地质勘探和铀矿山生产的经验和技术,反映了多年来形成的对我国铀成矿规律的认识,首次在规范中总结我国铀矿床类型(9类),指出花岗岩型、火山岩型、砂岩型和碳硅泥岩型为四大主要类型,并对矿床工业类型和矿石工业类型也进行了划分,规范文本以条款格式编写,表述方式也已较为规范,向标准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;《铀矿找矿工作规范》把“铀矿找矿工作”特指为区调、初步普查(初查)、详细普查(详查)3个阶段的工作,不再设揭露评价阶段,并首次在规范中建立地质成果的分类和标准,结论性成果分为已评价的异常点(带、晕)、矿化点、矿点、矿床;阶段性成果分为异常点(带、晕)、矿化点、揭露点、初勘点;成矿预测成果分为远景区、远景片、远景段。

  (4)1987—1999年。在此期间,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发布了《铀矿地质普查规范》(EJ/T702—92)、《铀矿地质详查规范》(EJ/T703—92)和《铀矿地质勘探规范》(EJ/T864—94),分别按国家当时固体矿产普查、详查、勘探规范总则制定。随着我国《标准化法》颁布(1988.12),核地质标准化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,1991年成立了核地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,把核地质标准纳入核行业标准,一大批与上述3个综合性勘查规范相配套的标准相继制定(或修订)发布,其中有铀矿区调规范2项(1∶50000和1︰200000),四大铀矿类型找矿指南、不同比例尺铀矿地质填图、编录、取样、岩心和样品保管、铀矿资源评价及其方法等规程、规范18项,专业性勘查方法技术的规程、规范26项,分析测试标准49项,仪器检测和安全防护规程11项。至此,共有109项核地质标准正式纳入核行业标准,硬岩型铀矿地质标准体系基本形成,同时开始研制地浸砂岩型铀矿地质的主要标准。

  (5)2000年至今。重点制定地浸砂岩型铀矿地质技术标准,已制定该类技术标准30多项,其中:区域评价和勘查类6项,包括《1︰500000地浸砂岩型铀资源区域评价规范》(EJ/T1161—2002)、《1︰250000地浸砂岩型铀资源区域评价规范》(EJ/T1160—2002)、《古河谷型铀矿找矿指南》(EJ/T1187—2004)、《地浸砂岩型铀矿地质勘查规范》(EJ/T1157—2002)、《地浸砂岩型铀矿水文地质勘查规范》(EJ/T1194—2005)、《地浸砂岩型铀矿资源/储量估算指南》(EJ/T1214—2006)等,还有勘查技术方法类7项,资料综合和编图类近20项,及时总结、推广应用了地浸砂岩型铀矿勘查的最新理论技术,并最终为提交地质勘查成果、资源储量提供了技术基础保障。根据国家新发布的《固体矿产资源/储量分类》(GB/T17766—1999)和《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》(GB/T13908—2001),把预查、普查、详查和勘探4个阶段合并到《地浸砂岩型铀矿地质勘查规范》(EJ/T1157—2002)一个规范。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发布的《铀矿地质普查规范》(EJ/T702—92)、《铀矿地质详查规范》(EJ/T703—92)和《铀矿地质勘探规范》(EJ/T864—94),也合并成新的《铀矿地质勘探规范》(DZ/ T0199—2002,DZ/ T0199—2015,即2015年完成修订版并发布实施)。在此期间,还新制定了《铀矿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》(EJ/T1174—2004)、《铀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》(EJ/T1173—2004)、《铀矿地质勘查成果分类分级》(EJ/T1213—2006)、《硬岩型铀矿资源/储量估算指南》(EJ/T20015—2013)、《铀资源潜力评价规范(1︰50000~1︰10000)》(EJ/T1237—2014)等,加上新制定的分析测试、安全质量、仪器设备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及修订的一系列标准,形成了较完整的核地质技术标准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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